哈议会批准了签署开发中哈石油管道合作协议
时间:2013-09-29 10:04
来源:国际石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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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议会上院当日举行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批准哈中政府间开发和运营哈中石油管道时进行合作的相关问题的协议法案。此协议于2012年9月8日在阿斯塔纳签署。根据下议院外交、国防和安全委员会审议结果表示,两国全权负责开发和运营中哈石油管道工作的企业分别为中石油和哈油气。此外,两国还达成了关于双方全权项目负责企业研究将"МунайТас"西北管道公司和中哈管道公司资产合并的提议,所有权归注册地在哈萨克斯坦的一个法人所有,该法人为现有或重新建立,或在维护委托单位利益情况下以其它形式从事联合业务活动。
统一中哈石油管道石油运输费用指石油运输费用将不把实际运输距离、输送起点等因素计算在内。哈国内石油运输费用将由国家授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制定,价格将低于石油出口运输价格。在对国内石油供应不足情况下,哈方授权机关(哈油气部)在通知中方授权机构(发改委)同时有权修改当月出口量。
中哈石油管道一期(阿塔苏至阿拉山口)于2005年12月完工,2006年7月下旬正式工业输送,管道全长962.2千米,直径813毫米,第一阶段项目完成后年运输量可达到1000万吨,第二阶段可达到20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