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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石油集团表态将深化改革

时间:2017-10-31 11:00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点击:

临近岁末,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距离各自定下的全面完成集团及所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时间节点已愈行愈近。近期,两大集团在不同场合分别表态将落实国企改革的有关部署,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在完成公司制改制之后,两大集团的其他改革包括混改将具备进一步推进的条件。

中石油集团30日在官网披露,集团党组中心组近日召开扩大学习会议。中石油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在谈及如何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中石油工作实践时表示,要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安排部署,坚持稳准原则和问题导向,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深入推进专业化重组和资产优化,积极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在中石化集团党组近日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中石化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戴厚良表示,要大力推进深化改革,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坚决打好扭亏脱困、瘦身健体、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公司制改制等改革攻坚战,以改革促发展。

“对我们来说,公司制改制到11月底前是一定要完成的。”中石油集团一位内部人士昨天告诉记者,过去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是按照上世纪80年代的企业法注册的,没有明确股东,产权属全民所有。理论上,资产处置、转让等都是无法做的,因为一做就相当于国有资产流失。

也正因此,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需要通过推进公司制改制,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企业治理体系和管控能力的现代化。

据他介绍,这既是国资委的统一安排,也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随着注册性质的改变,公司明确了股东、治理结构和公司章程,就有了处置资产的合法性。

“公司制改制后,企业的所有资产归股东所有,这样企业在行使相关经营管理和资产处置权利时就没有法律上的障碍了。这个改革完成后,后续的混改等改革就可顺利推进。”上述人士说。

上证报记者从中石化集团获悉,中石化首家油田公司化改革单位——江苏油田,上月已启动了相关工作。其后不久,中石化中原油田也召开会议,讨论油田公司化改革事宜。

江苏石油勘探局局长、分公司总经理李东海表示,改制将有利于江苏油田轻装上阵、激发活力,和其他性质的市场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同时,改制不是简单地“翻牌”,它将推进体制机制的变革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设,增强盈利能力。

记者了解到,按照统一部署,中石化将于11月全面完成各级企业改制任务。

两大集团的混改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中石化率先完成的销售板块混改已备受外界瞩目,中石油旗下中油资本、中油工程重组上市后也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可,标志着该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记者另悉,由中石油、中海油以及海南省属企业共同参与的海南地区成品油销售企业股权合作项目——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已于近期揭牌,成为改革的又一个突破性范例。

中石油海南销售公司前身为中石油在海南设立的地区分公司。此次股权合作,是中石油、中海油以及海南省属企业响应国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的号召,互补短板、整合资源、凝聚合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被列为中石油、中海油深化改革的重点示范项目。

对此,金联创研究员向上证报记者表示,这项改革带来的益处十分明显:三方合作下的中石油海南销售公司,未来在海南地区的加油站覆盖速度将明显加快。此外,中石油产品外采之前受总部配置影响,三方合作后,其油库管线或与中海油炼厂贯通,意味着后期公司外采成本将相对降低,同时汽柴油定价也可更加灵活。